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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
无证驾驶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但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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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驾驶人买了保险,那么出事后都可以报保险。 因此即使出现了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都要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向致肇事者追偿: 1、驾驶人还没获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的; 2、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或者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驾驶人买了保险,那么出事后都可以报保险。因此即使出现了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都要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向致肇事者追偿: 1、驾驶人还没获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的; 2、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或者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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