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信访人进行压制、打击报复、迫害的,胁迫、收买他人参加集体走访、阻止他人退出集体走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信访事项的处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信访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信访工作机构可以给予批评,也可以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信访事项的处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各级国家机关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一)对本机关依法应当或者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直接受理;(二)对依法应当由下级国家机关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交下级国家机关,并告知信访人,上级国家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三)对依法应当由其他国家机关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送其他国家机关;(四)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解决的信访事项,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告知信访人向司法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提出;对已经进入诉讼、行政复议、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或者途径解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25人已浏览
3,097人已浏览
11,413人已浏览
2,6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