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笔迹鉴定结果不服,法院一般不会同意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
可以,不过是否同意的权利在法院。一般情况下不管是谁提出来的,如果是在法院主持下的鉴定,(也就是说法院问了是否同意鉴定,双方都同意了,然后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坚持申请重新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内容,以及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等内容。但“何谓“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有证据足以反驳”并无明确和具体的标准。所以就大有文章可做,完全在于当事人自己的努力了。
不服笔迹鉴定结论怎么办,对笔迹鉴定不服申请再审应该是没有问题,这个申请是不违法的,但是法院是不是要进行再审,那就不是仅仅是对笔迹鉴定不服的这个条件了
不服笔迹鉴定结论可采取的措施主要有继续要求再次申请新的鉴定,或者在认为结论违法的情况下向其他相关的机关举报直到撤回这次结果,再或者就是自己主动去收集与鉴定结论相反的证据来推翻鉴定,并且以此让法官认定鉴定是没有效力的。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7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699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