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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1)如果企业名称因改制而改变,通常情况下应办理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手续; (2)如果商标注册人与另一企业合并后,仍以原注册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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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依法合并,兼并后,有关税务事项按以下规定处理:(一)纳税人的处理1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依照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分别以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已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应以存续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或兼并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存续企业承继.
如果两家公司合并为一家公司,合并前的债务将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继承。合并前,公司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股东权益的公司必须编制的会计报表。
1、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继承人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继承人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2、用人单位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3、职工在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原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4、企业破产的,应当依法拨付单位应当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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