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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搭乘致伤车主的担责方式:双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基于车主同意无偿搭乘属于带有好意性质的善意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适当减少车主承担...
无偿搭乘致伤车主的担责方式:双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基于车主同意无偿搭乘属于带有好意性质的善意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适当减少车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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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搭乘致伤车主的担责方式:双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基于车主同意无偿搭乘属于带有好意性质的善意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适当减少车主承担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对好意同乘适用过错责任,属于“好意同乘”并无重大过错的可以减轻驾驶人责任,然而,若行为人具有侵权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能仅以“好意同乘”作为减责事由。
搭乘顺风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残由顺风车的驾驶员担责,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之后,如果是因为搭乘人自己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由搭乘人自己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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