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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如果是初审判决书,须出具...
1、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未婚的介绍信,基本是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籍贯以及公章。2、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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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开。办理单身证明的程序: 1、首先,这是一份未婚的介绍信,这是民政局证明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和最重要的公章的重要文件。 2、将居委会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簿交给所在地民政机构。 3、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将准备一份草拟表格填写,并填写他们的信息。 4、向社区工作人员提交会议文稿、居委会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簿。员工将根据您提交的信息填写在线表格。
1、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未婚的介绍信,基本是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籍贯以及公章。 2、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分。 3、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提供一张草拟的表格,将自己的信息填好。 4、将草拟的表格和准备的文件一并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根据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 5、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即可。《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1、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未婚的介绍信,基本是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籍贯以及公章。 2、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分。 3、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提供一张草拟的表格,将自己的信息填好。 4、将草拟的表格和准备的文件一并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根据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 5、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即可。《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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