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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打架的具体情况要查清,不是你们说了算,也不是他们说了算,要看笔录对比分析案情。 第二,赔偿多少法律有规定,像你说的猪啊鸡啊,你完全可以...
执行过程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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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后,肇事者及周围群众应尽可能保护现场原貌,以利于事故处理时民警收集物证,判断事故性质;同时注意尽可能不妨碍交通秩序。因妨碍交通不得不变动现场的,先标明事故现场位置,或用手机、相机拍下事故现场位置,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1、哪天往外借的钱,借条就写哪一天。有些人往外借钱的时候,当时不打借条,而是事后补借条,并且把日期倒签回原来的日期,胡律师不建议这么做,当天往外借钱,现场就写借条是最稳妥的。 2、抬头是“借条”,而不是“欠条”或“收条”,你是往外借钱,是借,而不是因为买卖事由欠你的钱,所以要让别人打借条,更有甚至,别人打的条,连看也不看,只以为关系好,回到家一看,借钱的人打的竟是“收条”,到底是谁借谁的钱?所以千万不要马虎。 3、如果写明还款日期的钱,建议你到期之日起两年内起诉,或者催要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当然,催要你要有催要过的证据。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钱,法院一般会支持最长二十年的诉讼时效,但这也是一般,并非绝对,所以建议还是要争取两年诉讼时效期内主张权利或催要。 4、如果你们之间约定了利息,最好在借条上说明,因为无约定利息往往视为没有利息。但注意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利息的四倍。
申报工伤注意如下: 1、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认为是工伤有提供这方面证据的义务)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项规定,申请人应提交: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二)(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是否为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单位负责举证)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十四条“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3、有关证明文件的取得(1)受到暴力伤害的证明材料。 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因公外出的证明材料。 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单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 (3)事故责任认定材料。 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 (4)因为公众利益受伤的证明材料。 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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