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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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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魏请刘的车送去魏的家里,魏和刘之间构成帮工关系,刘开车回家属于帮工行为的一部分,因此导致车祸身故,魏某应当承担相应责任。2、魏把刘留下吃饭,中途喝了点酒,魏明知刘驾驶车辆仍提供酒喝未尽劝阻义务,亦具有相应的过错;3、刘先生酒后开车自行回家,而魏先生没有制止,发生交通事故,魏先生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4、魏是司机明知酒后驾驶违法且危险,其自身具有重大过错,要承担相应主要责任;5、刘先生的赔偿责任应该是根据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进行赔偿;对于刘先生本人有事故责任,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的30%由魏先生赔偿较适宜。
自己,除非能够举证朋友对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送朋友与发生事故两者之间不存在必然逻辑关系不是定责依据),否则朋友不承担责任。具体责任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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