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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商品房认购书一般只有两方合同当事人,即开发商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商都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商品房认购书包括以下内容:认购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房价计算;存款金额及适用;签订正式销售合同的期限;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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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认购书中的陷阱包括:房屋产权不明确;房屋质量不合格或与合同要求不一致;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房屋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中介公司存在暗箱操作等。
认购协议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协议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的订立进行磋商和谈判。双方就是否购买该房屋达成意向协议,需要双方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该房屋的买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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