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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上一级行政机关...
(一)申请。 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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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行政复议程序如下 (一)申请。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裁决申请资料齐全的,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则申请人需在7日内补齐。(二)审理。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期间,如果拆迁双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的,应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给裁决机关,拆迁裁决程序终止。若申请人经两次通知没有参加裁决审理的,视作撤回裁决申请。若被申请人经两次通知不出席裁决审理的,裁决机关可缺席裁决。(三)文书送达。送达裁决文书如申请书副本、裁决书等,必须有送达回证。送达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采用公告送达的,可将裁决文书张贴于被拆除房屋的拆迁基地内,公告天数不得少于5天。(四)执行。拆迁裁决书送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应当按照裁决方案认真执行。不执行的,裁决机关可依法申请有关部门强制执行。
关于强拆行政复议程序这件事情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因此。
不服以下具体行政行为的,可向交通部申请行政复议:(一)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二)交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行政行为(三)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具体行政行为(四)交通部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申请交通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如果申请人口头申请,交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当场记录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申请、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的申请人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记录上签字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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