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个人在职期间可以追讨六年前的加班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工资发生的劳动争议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
个人在职期间,可以追讨自己六年前的加班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个人在职期间可以追讨六年前的加班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工资发生的劳动争议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
个人在职期间可以追究六年前的加班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工资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者辞职的,只要在一年之内,劳动者都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足额支付的加班费的。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加班工资,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