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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刑事案件,法院会认定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1、当然,检察院也可以不服判决,在退回公安处补充侦查后,再进行上诉。 2、如果是民事案件,法院...
但有其它证据,例如人证、视听资料可以证明债务存在的事实,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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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欠条法院找不到人,可以对被告进行公告送达,不影响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2、公安机关不能介入民事经济纠纷,所以即使找了公安经侦大队,他们也不会立案介入; 3、《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和《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对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债务等经济纠纷案件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
欠条作为证据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了,经过法院调解或判决,案子就了结了,作为证据的欠条原件,法院就要装入卷宗归档。欠条原件既不退还被告,也不退还原告。如果不是法院判决,欠款人履行了还款义务,欠条必须退还给欠款人。通过法院判决的,欠条原件不再在原告手里,原告没有欠条退回,欠条原件在法院,被告永远也拿不回了,也没有必要拿回了。
不要做一些不该做的事,不要一错再错。特别是个人不要挑战法律的尊严。 一、法院封条,代表的是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不是代表法院本身。 二、撕毁封条,违法。因此被罚金,如果不交,构成拒不执行法院裁判裁定罪。 1、《民事诉讼法》第111条限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做法之一的,人民法院能够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金、拘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判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限定的做法之一的单位,能够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职责人员予以罚金、拘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2、拒不执行法院裁判裁定罪:《刑法》第313条限定:对人民法院的裁判、裁定有本领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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