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涉外交通事故的处理一般按照我国的规定进行,也可以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章专门规定了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主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除按照本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章专门规定了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主要针对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按照处理涉外事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地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第97条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出国:(1)有犯罪嫌疑(2)有未结束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事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得出国(3)法律、行政法规定不得出国的其他情况。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对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的,应当为其提供翻译;当事人通晓我国语言文字而不需要他人翻译的,应当出具书面声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外国人可以自行聘请翻译,翻译费由当事人承担。
依据《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境外来华人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境外来华人员、车辆发生的,应当将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当事人。境外临时来华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请求。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警察认为应当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检验、鉴定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后立即发还;其不同意检验、鉴定的,记录在案,不得强行检验、鉴定。需要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进行调查的,可以约谈;本人不接受调查的,记录在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所收集的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的,通过外交途径转交给其所在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发生人员死亡交通事故的,应当将其身份、证件及事故经过、损害后果等基本情况记录在案,并将有关情况迅速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和国务院公安、外交部门。涉外交通事故的调解,可以采用单方调解方式进行。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当事人协议交通事故赔偿款项。
1、交警接到报案后,赶赴现场,对事故作出初步的判断; 2、对于属于交通事故的,交警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还是适用一般程序处理; 3、对适用一般程序的,交警对现场进行勘查、调查取证,并通知医疗部门抢救伤员,通知保险公司、救助基金支付抢救费用; 4、针对掌握到的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5、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要求,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6、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调解或者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