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境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我们国家规定了限制出境的具体的情况。如果说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或者是一些特别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是不会被限制出境的。
承诺的撤回,基本上只适用于书面形式的承诺。对于口头形式的承诺,一经发出即到达要约人,根本不存在撤回的可能。超过了承诺期发生的承诺,视为新要约,不可以撤销。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7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9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