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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过户原房主不肯来签字的,可以向对方发出催告函,要求对方尽快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作为买方可以解除该房屋买...
原房主不愿意签字办理过户手续,买房人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卖房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法院一定会支持的。判决书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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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房过户原房主不肯来签字的,可以向对方发出催告函,要求对方尽快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作为买方可以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原房主要好处费于法无据,你可以要求原房主履行后合同义务—过户。如果原房主拒不过户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过户; 第二,原房主的信誉?你是说原房主的银行不良记录吧!你担心这个干什么呐?这与过户毫无关系; 第三,你可以先和原房主协商,适当给点好处费,毕竟,你在对方没办过户时就把房款交了。你自己做事情也是存在问题的。 希望能帮到你,但是你的描述很简略,我很难给出准确的回答,如需详谈,可以和我联系。
买房过户原房主不肯来签字的,可以向对方发出催告函,要求对方尽快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作为买方可以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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