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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售房一方:男、女方(职工、家属)近期身份证明。男、女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内部购房发票或二手房购房相关税费票据。...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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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房产过户流程如下,提供证据:房产证:买卖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各种核对复印件两份。自建房带上土地证原件,商品房无需提供土地证。①买卖方夫妻双方必须到场签字、提手印,如固条件限制不能亲自到场,可到当地公证处委托别人办理,委托人带身份证原件办证。②卖方因某原因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盖民政局章)。③卖方夫妻有一方持证的,要先办理公证,带上公证书。继承人夫妻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房管处办理继承手续,再办理正常买卖手续。④无结婚证的,户口所在地和民政办公室开具证明。内容显示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日期,证明是合法夫妻。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以书面形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后,符合要求时作出受理决定; 4、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如买方或卖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持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但买卖双方不能委托同一个人办理。受托人属直系亲属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说明不能到场的原因,与受托人的关系、买卖房屋的地址、权证字号以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并加盖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公章(农村人口加盖户口所在地乡政府公章),受托人属非直系亲属的须办理公证委托方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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