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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有权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代表村民集体处分相关财产、签订有关合同。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和村委签订合同,如果内容合法,一般有法律效力。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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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你与村委会签订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村委会发包,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二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如果没经过这些程序,可能会无效;二、关于村民将你的树砍倒的问题,该村民可以涉嫌构成滥砍滥伐罪。以上只是初步分析,因为有很多细节不太清楚,建议你聘请位律师。
首先,我们我们无法判断您所说的村委会在没有给你们看的具体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就以你们整体的名义与土地的承包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但是从形式上看,您所在的村委会与承包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在合同是征得你们大家同意的情况下签订的那就是有效的,除非你们有证据证明你们确实没有看过合同的内容,是村委会对你们进行了欺诈。而这种证明是很难的。如果你们证明不了这一点,那么你们作为整体与土地的承包费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其次。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括青苗、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再次,关于具体的费用分配,则要区分情况。具体来说,青苗的补偿费,因为植物是承租人所种植,那么青苗费是要归其所有人的,即青苗补偿费归承租人,地上附着物的补助费则要看该附着物是谁建设的。如果是承租人在承租以后建设的,那么补偿费就属于承租人。如果地上附着物是由您建设的,那么这一项费用就归你所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则是对出租人的补偿,所以这两项是归您所有的。再次,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归对方所有,当然是合理的。青苗费是对承租人土地上所种植的植物的补偿,补偿的标准是法定的,承租人因为土地被征收而不能使用,土地上的青苗和搭建的附着物被毁,肯定是存在损失的,因此对承租人进行补偿是应该的。归您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与承租人没有任何关系,只能由您领取。
关于你提出的村委会能签合同吗问题,我想说如果村委会出售的房屋是合法的,与村委会签的购房合同就有法律效力。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出售商品房现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主体资格合法。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用地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规划、建设手续合法,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已通过竣工验收。 (5)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达到基本使用条件: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目前开发商销售现房不再需要办理《现售许可证》,但是所销售的现房需要满足以上七个条件。 商品房现房购房者最关键是要看开发商是否拥有所售房屋的“大产权证”(“大产权”是指开发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如果村委会销售的现房没有取得“大产权证”,那么需要特别注意,是否因为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不具备上述条件而不能取得“大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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