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企业名称变更后合同不需要重新签订。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1、企业名称变更后合同不需要重新签订。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公司变更名称,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然是同一个公司。所以,作为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合同主体仍然是同一个主体,合同是不需要重签的。
《公司法》第九条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13人已浏览
323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