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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于工伤的,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对用人单位提起及相关诉讼,根据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建议介入处理...
可以要求司机车主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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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问题,而不是纠结保险公司赔偿多少,那就交通事故赔偿数额是否与保险公司赔付数额有关,这是两种法律关系,肇事车辆与伤者是民事侵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法律关系,因此责任人应当赔偿伤者的医疗费用、误工费、伙食补助以及陪护费、事故产生的交通费等等,造成伤残还要承担伤残赔偿并承担法院判决认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而车辆投保保险的话,保险公司在上述赔偿项目中根据保险条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医疗费用中保险公司赔偿的是国家基本医疗目录用药范围内的用药,正常、合理的检查费。2、除了治疗中自费药部分外,伤者正常合理的索赔一般都在保险公司承担范围内,不过伤者不合理的索赔保险公司是不承担。因此,伤者要求赔偿的项目一定要通过保险公司认可,否则保险公司不赔。3、这样的事故应当通过交警确定事故责任,如果你承担全责的话也应当合理承担一部分赔偿,这样可以尽快解决。如果伤者提出无理要求的话,你可以要求伤者通过诉讼解决,你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根据你投保情况,你个人应该承担很少的数额,主要是治疗中自费药。
致受害者断腿断胳膊一般属于重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9脊柱四肢 5.9.1重伤一级 a)二肢以上离断或者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 b)二肢六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5.9.2重伤二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功能丧失50%以上。 b)臂丛神经干性或者束性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c)正中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d)桡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e)尺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f)骶丛神经或者坐骨神经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g)股骨干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h)胫腓骨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i)膝关节挛缩畸形屈曲30o以上。 j)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完全断裂遗留旋转不稳。 k)股骨颈骨折或者髋关节脱位,致股骨头坏死。 l)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或者假关节形成;四肢长骨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 m)一足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一足的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离断或者缺失4趾。 o)两足5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者缺失。 p)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 q)一足除第一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
若存在伤残,可以主张:交通事故赔偿 1、医药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 2、误工费:第一种: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第二种: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第三种: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3、护理费:第一种: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第二种: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元/天)×护理期限(天)。护理期限:1护理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2因伤致残不能恢复的,护理期限结合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4、交通费: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残疾赔偿金:第一种: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A:≤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B: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C:≥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第二种:受害人为农村居民A:≤60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B: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C:≥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7、被扶养人生活费 8、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比如医生的诊断证明书 10:后期治疗费:可以做鉴定确定,可以等实际发生后,主张。 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可以通过做司法鉴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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