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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房屋买卖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引发的纠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
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投诉举报,限期整改恢复土地原状,没收违法用地新建建筑物等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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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宅基地证如何补办丢失了农村宅基地证,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在补办农村宅基证时,具体应该如何办理请到所属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咨询。
要变更使用证必须到相关部门,也就是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办事程序如下: 1、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 2、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3、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4、由所报国土资源局需提交材料 1、原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 2、现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 3、变更理由 4、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5、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
可以,据法律的规定,农村房屋在同村村民之间是可以转让的,但是按照一定程序进行。 一、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二、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三、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四、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五、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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