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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事程序:申请—登记受理—产籍核查—审核审批—记簿—缮证—收费发证 2、申报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房改办批文(省或市或军队);(5)产权比例界定书;(6)房改办审核签章的售房花名册;(7)房屋测绘报告(图);(8)售房合同;(9)购房付款凭据;(10)免税批复(无免税批复的按规定纳税); (11)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具体内容以当地房管局的规定为准,如若我的回答对你有用,盼采纳为最佳~
一、不动产登记程序流程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二、不动产登记范围 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 5、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
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是: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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