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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请求辖区派出所协调解决,经民警说服无效的可以申请发给单独户口本;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
不可以的,只能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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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夫”的户口只要已经与当事人的对象办理过户口本同址分户手续,就是不影响当事人的现配偶户口迁入的; 2、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离婚后户口是否迁出,都是可以的; 3、当事人的对象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 4、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同址分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你可以向你要迁入户口地方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能不能迁或者需要什么材料等具体的内容你需要咨询你要落户地方的户籍科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当事人没有户口本的,应该和前夫协商解决户口本事宜(不要因为大人之间的恩怨,而影响子女): 1,协商不成时,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资料,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分户; 2,办理了分户之后,再办理孩子及本人的户口迁移手续或者其他。一,离婚分户参考资料(内容来源:jwzxnew/zxbwnew/cjwdjdnew/25160.htm):(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薄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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