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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房屋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申请保全人和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请求事项...
房产保全需要注意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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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没有规定办理房地产保全需要什么手续,但其他法律有规定。根据其他法律,办理房地产保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申请保全人和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请求保全金额或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信用证明,或者无需提供担保的理由;(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债权人在进入执行程序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当事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有明确的被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一方可以在诉讼前或诉讼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并且申请保全限于请求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15天不起诉即解除。起诉的同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手续:申请书、担保书、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担保物或担保的财产证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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