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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
只要是符合法规就可以的!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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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屋不能办理遗嘱公证,公证处不会受理。 对于农村房屋所立遗嘱,如果房屋的权属无法界定,如农村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无房产权证,而立遗嘱是对自己生前的合法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所以,在无法提供房产权证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进行遗嘱处分,公证处是不会受理上述公证的。 但当事人可以立自书遗嘱,该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日后发生纠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房产公证并非过户的充分条件。完成公证程序后,持有公证书可以作为有效凭证办理房产过户,但仅是过户所需材料的一部分。为保证过户过程的顺利进行,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原产权证和办事人员身份证明等。在实际操作中,有四种类型的房屋过户需要先行办理公证: 1. 继承房产过户。在整个继承房产过户流程中,继承人需要按照顺序优先到公证机构申办《继承权公证书》。 2. 赠与房产过户。若产权人有意将其合法拥有的房产赠予他人,则双方应共同前往公证机关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随后方可前往产权交易核心办理更名手续。 3. 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过户。在此情形下,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在遗嘱生效后,法定继承人在依据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割时,对于协商达成的遗产分割协议也需经过公证,方能进行后续的遗产过户手续。 4. 涉及到涉外及港澳台地区的房产过户。此类房产的买卖协议必须在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后方能前往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旧房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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