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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离婚时归一方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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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当明确财产的归属问题。如果认定属于个人财产的,一般不用进行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才用分割,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就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有利子女以及无过错原则分割。
时,农村房屋的分割具体如下: 1、双方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住的。按照《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2、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3、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4、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
应区分按该房屋的来源和出资情况进行分割。离婚纠纷无非就是婚姻关系及财产子女问题的处理,财产分割中房产分割最为复杂,特别是是农村房屋,关于离婚农村房屋的分割·具体而言涉及到以下几个问题: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 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均分割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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