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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你老公享有同等村民待遇。《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一方已绝育的双女户,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保健费最低标准计划从10元提高到30元。对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为了增加奖励,修订草案规定,将独生子女保健费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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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十一条农村独生女父母年满五十五周岁,独生子和双女户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六十元的补助金,所需资金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城市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的,每人每月发给补助金。补助金发放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参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具体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具体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发行范围、全市城市独生子女女的父母中,男性60岁,女性55岁,都被列入补助金的发行范围。具体包括:(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三)上述范围以外的我市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该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程序;
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办理。领取后,该有的待遇,还是会有的。二是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三是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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