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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法院不会进行处理,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离婚诉讼的双方也不能就此房子达成协议,法院则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只能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若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法院不会进行处理。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离婚诉讼的双方也不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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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原则:按照我国《民法典》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对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署《离婚协议书》等书面约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财产约定归某一方所有;或者约定房屋财产归某一方所有,由所有方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货币补偿。 2、财产均分原则: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予以平均分配,涉及到房屋财产的情况,如果房屋归一方所有的,应当对另一方予以相当于房屋实际价值的一半的货币补偿。如果该房屋在存在按揭、抵押贷款等,应当约定该按揭、抵押贷款由谁归还,通常是由房屋所得者一方来承担还款义务,因此,补偿另一方时应当按房价扣除贷款余额后的净房价的一半计算。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贷款买的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房子登记于该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其房屋为一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只能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若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法院不会进行处理,例如一方婚前已取得完全产权且未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房屋。 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离婚诉讼的双方也不能就此房子达成协议,法院则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分割。房产为不动产,以产权登记为准,所以法院在分割时房产登记情况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若房屋还没有取得所有权或没有完全所有权,即没有取得房产证,则法院不会对此房屋进行处理;待上述房屋取得产权证,双方仍然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一方在婚前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但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则房屋归产权方所有,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另一方可要求对共同还贷的款项进行分割或要求补偿。 若是房屋在婚后购买,无论是否有贷款,无论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双方名下,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将对房屋依法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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