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在赌场没收的赌资属于收缴;参赌人员被捕后没收赌资的,属于追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非法财产可以收缴,...
在赌博现场没收的赌注是收缴的赌注者被逮捕后没收赌注是追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在公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可以对非法财物予以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赌资属于犯罪物品,应当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赌资属于犯罪物品,应当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通知要求,相继制定了本地“赌资较大”标准。我们梳理了一些省市的“赌资较大”标准,主要有以下两种设定模式: 一、纯数额模式。即对“赌资较大”作纯粹是赌资数额的规定。例如,山东省公安厅《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1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400元以上。又如,北京市公安局《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试行)》规定,赌博赌资较大的设定: 1、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赌资设定为500元以下; 2、处五日以下拘留,赌资设定为500元至1500元; 3、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赌资设定为1500元以上。 二、数额与赌博情形相结合模式。即对“赌资较大”不仅限于赌资的字面解释,而且将具有特定赌博情形的,也解释为“赌资较大”。例如,金华市公安局《关于盗窃、赌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参与赌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赌资较大”: (1)个人赌资五十元以上或单次押注五元以上的; (2)提供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与他人赌博的; (3)在车站、公园、菜场等公共场所进行赌博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8人已浏览
819人已浏览
5,718人已浏览
1,0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