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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手房交易过户后不能解除合同。二手房过户后,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 2、房屋自办理过户手续以后的那一刻起,所有权已转移到买受人,出卖人已...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好了,达成一致的意见,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即使房屋已经过户。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又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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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自办理过户手续以后的那一刻起,所有权已转移到买受人,出卖人已经失去了对房屋的控制权,但并不丧失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在合同另一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出卖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并承担滞纳金。如果买受人的经济状况根本无法付款,甚至有欺诈之嫌的,也可以要求法院判令解除合同,返还原物,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然后根据法院判决变更产权。
开发商迟延交楼:指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交付。 购房者与开发商应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楼时间,若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期限交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延期违约金。经催告三个月仍未履行,一方可解除合同,但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经催告,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三个月。解除权消灭期限: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包括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解释”第十五条) 构成根本违约的迟延履行: 1.约定不接受迟延履行。 2.履行期限构成合同的必要因素,超过期限履行将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 3.继续履行不能得到合同利益。商品房质量问题: 指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当是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购房者应先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如果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开发商应当办理退房手续,返还购房款,并应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解释”第十二条)
可以办理过户。肯定要收费啊!根据评估价、面积、是否满五年。是否唯一房屋、,买方是否首次购房等情况,缴纳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初次90平~140平1.5%,非首次3%或超过140平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唯一房屋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满五年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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