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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依据这个离婚我建议你们协商离婚只要夫妻同意就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就可办理如果对方不同意就只有向法院起诉离婚。...
居那就是没离婚咯,没离婚,你们任何一个人的收入,在法律上讲都属于共同财产。他在外居住期间,你们仍是法定夫妻,你们有义务承担对方的疾病、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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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是可以,但是我个人觉得让孩子当证人不太合适。
如果是协议离婚,应该去一方户口所在地; 如果是你申请离婚的话是应该到你丈夫的住所的,如果你们没有分开住的话,你和你丈夫的住所地是一样的,也就是你的住所地,就是你的户籍所在地。 你所说的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不一样, 1、如果你现在的居住地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话那你就到你现在的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2、如果没有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话那你还是要到你的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还有其他几种情况你也可以看看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1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共同生活”的含义,法律没有对此阐明,学理上也很少对其进行解释。但主要判断的不是时间的长短,而是有没有共同生活。 夫妻共同生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共同的住所; (2)夫妻间的性生活; (3)夫妻共同的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慰籍; (4)夫妻相互扶助的义务; (5)夫妻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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