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主要依据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以下因素供参考: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
可由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由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首先法律上没有看护权这个概念。按你的意思理解应该是属于法律上的监护权。监护权第一顺序人是孩子的父母,这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所以爸爸不想要孩子是不可以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父母患有某种疾病就失去监护权,所以妈妈也还是第一顺序的监护人。 但从你表述的意思来看,是爸爸不想要监护权,爷爷奶奶想要。其实这种情况是可以由爸爸将孩子委托给孩子的爷爷奶奶抚养的。不需要争所谓的看护权。但如果妈妈有抚养能力的例外
1、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2、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1人已浏览
283人已浏览
792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