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任何工作加班,用人单位都有义务支付加班费,建筑公司加班也不例外。如果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当然要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各项规定...
任何工作加班用人单位都有义务支付加班费,建筑设计行业加班也不例外。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任何工作加班,用人单位都有义务支付加班费,建筑设计行业加班也不例外,你们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支付加班费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
任何工作加班,用人单位都有义务支付加班费,建筑公司加班也不例外。如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当然要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对于劳动者来说,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他们付出了过多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支付加班费可以有效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只给加班津贴能代替加班费吗能追讨加班费吗不能。能追讨加班费。 延长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的工作时数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包括加班和加点两种。加班是指员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从事生产或工作;加点是指员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标准工作日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生产或工作。根据加班加点时间的不同,《劳动法》将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计发比例做了三个不同层次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即加点),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二、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三、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加点是否要补发加班工资的问题,首先应当明确加班津贴是否可以替代加班工资。加班津贴是用人单位给本企业员工设定的一项福利制度,法律对加班津贴并没有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特点及企业需要决定是否设定和执行加班津贴制度。加班工资与其不同,是法律给用人单位设定的一项法定义务,劳动者超过工作时间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加班加点的时间不同,按照相应的比例予以计发加班工资。 由此可见,加班津贴并不等同于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支付了加班津贴不能必然免除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定义务。在目前的一些法律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设定加班津贴的目的是对加班工作人员超时工作进行补偿,与法律对加班工资规定的立法目的相同,基于公平原则,加班津贴可以部分抵消加班工资,但毕竟不能取代加班费,二者归于不同法律规范的范畴。因此,加班津贴应当实行“多不退少要补”的原则,当实际加班工资高于加班津贴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加班工资金额支付;当实际加班工资低于加班津贴标准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企业内部规定的加班津贴标准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3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