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证人是没有权利进行拘传的,刑事拘传适用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是这样规定的: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召唤证人,要求证人到指定地点,询问证人。拘传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诉讼参与人不能适用。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流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说明》的规定,拘留的适用对象有两种:1、合法呼叫无正当理由不能发生事件2、根据事件情况需要直接拘留。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各机关的法律说明没有规定拘留的证据条件,理论上执法机关即使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拘留也有可能被合法滥用。
1、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传唤,担保人不去不行。 2、如果不去,则违反了取保候审“随传随到”的规定,检察院不仅会撤销取保候审采取逮捕措施,而且会依法追究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证人是没有权利进行拘传的,刑事拘传适用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八十一条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 第八十二条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出示拘传证。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执行拘传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1,993人已浏览
6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