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加班补休管理规定 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特殊情况下需要 安排员工加班的,公司各部门按以下程序和规定执行: 1、员工加班前须填写《加班确认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后方可安排员工加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2、如遇突发事件下班后安排员工到岗加班的,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 总经理电话申请,于加班第二天补办《加班确认单》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3、如因公司组织活动等特殊情况需同一部门集体加班的,本部门必须至少 于加班前一天出具加班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行政部备 案方可安排员工加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4、员工加班公司不计发加班费一律安排员工补休。各部门要在不影响正常 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员工补休,补休原则上安排在当年度进行,不允许跨 年。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当年休完的,应在年末报公司批准后顺延,否则 视为放弃补休权利。对放弃补休权利的员工,年末行政部统计后作为员 工年终奖参考依据。 5、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外需要延时工作者,视为履行职责,不作加班处理。 6、保安员及维修工等轮班制员工按排班表工作,逢法定节假日轮班上岗者, 视为加班,安排补休。 7、员工申请补休按公司《请假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8、《加班确认单》按一人一事填写,员工申请补休时,行政部在其《请假 单》上注明存假时间,以便员工本人对补休时间统计的备查。 9、公司组织员工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如安排在上班时间之外的,一律不计 为加班,各部门为提高本部门员工专业技能而安排在上班时间之外进行 的专项培训不计为加班,例如保安员的岗位技能培训、消防演习、工程 人员的实操培训等。 10、员工加班后才能申请补休,但员工当月考勤周期内的加班可以抵顶当月 的请假。
你咨询的加班补休有时间规定吗老板不承认加班怎么办?加班补休有时限。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加班费是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结算。因此,公司休息日加班安排补休的,应当在当月安排,当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加班费。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协议的,也可以按照协议安排。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加班都可以安排补休的,只有休息日安排加班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和法定假日安排工作,不能安排补休,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定假日安排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只有休息日加班的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才发放加班工资;平时和法定假日加班不可以补休,只能发放加班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3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