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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如果是一般传唤询问,不能超过24小时,发现问题需要继续侦查的,刑拘时间可以到30天,根据案情发展,还可以申请延长...
口头传唤程序是什么 1、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2、承办执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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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1、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2、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拘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性的,所以拘传的时间不能太长,法律上规定是12小时,且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司法实践中经济类刑事犯罪非常多,经济犯罪一般由公安机关经济调查部门调查,公安机关有权召唤嫌疑犯、证人,询问当事人,调查大队的召唤方式是什么?侦探大队属于公安机关的内部功能部门,其呼叫方式与公安机关的一般呼叫方式相同。公安机关经济调查部门召唤嫌疑犯的,当事人可以在指定的地方接受询问,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可以拘留。需要拘留的,应填写拘留报告,附有相关资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拘留嫌疑犯必须出示拘留证,命令在拘留证上签字,按指纹。嫌疑犯到达事件后,必须命令在拘留证上填写事件时间的拘留结束后,必须在拘留证上填写拘留结束时间。如果嫌疑犯拒绝填写,调查人员必须在拘留证上明确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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