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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根据现行法规我们了解到二婚与初婚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上海二婚婚假因此二婚也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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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约服务的宗旨是“以民为本、提高效率、创新服务”。 2、预约受理日期为15日内的工作日,截止到前一天下午15:00。 3、预约当事人填写信息应准确、完整,信息错误预约无效,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4、预约成功后,当事人应当在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法律规定、预约程序受理申请。 5、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未到场办理的,预约自动失效,婚姻登记机关预约窗口有权不予受理。如需重新预约的,应先取消原预约记录。 6、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原因,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程序和内容,不得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后果及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所以二婚也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具体的天数如下: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但是晚婚假只对初婚员工适用,所以张端和他老婆虽然复婚时都已经超过晚婚年龄,也不能享受7天晚婚假,而只有三天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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