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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公证可以上门办理。 建议向老人所在区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处为安排2个公证员上门办理,但交通费等一些必要费用可能要申请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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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公证遗嘱在2000年7月1日实施的《遗嘱公证细则》中作了详细规定: 第一,申请。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以及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此外遗嘱人还需提交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审查。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制作日期是否齐全;办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第三,出具公证书。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
公证遗嘱未注明其生效条件的,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始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死亡时生效的单方法行为。因此,公证遗嘱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
2016年04月07日上海市司法局在发布会上公布:今年起,将为8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提供遗嘱公证和遗嘱保管两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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