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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
复婚登记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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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女双方打算要复婚的话,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申请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除须持与结婚登记相同的证件外,还须持《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可免婚前健康检查。 复婚登记按结婚登记的程序办理,并须在《结婚申请书》上注明要复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qot;复婚要复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qot;字样,同时收回双方的《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当事人需要的,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材料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第一、证明;第二、或者军人身份证件;第三、离过婚的,还应持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程序办理,并在《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证。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复婚之后,之前双方所签订的仍然有效,离婚协议中有关于对分割的条款对双方仍然具体约束力。
1、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户口证明、身份证件、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2、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复婚,各自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工作人民面前亲自签名或按指印。3、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结婚证,并且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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