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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管工人有没有过错,都有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2,如果承包单项制作的单位是伤者的用工方,就要承担全部责任。即伤者的工资由谁发,就...
是的,本人有一定的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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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这个情况讲的不是很清楚。还好看看是谁伤害了你,起因十么,在十么情况下伤害的,是否你本人存在过错,是否与工作有关。所以很难正确的回答你,但工伤的话是要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的,如果不是工伤的话,那么从法律上讲你可以要求伤害你的人承担责任,同时在一定情况下也可要求单位承担责任,这就是案一般的民事侵权处理。
好,私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雇工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不算工伤,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 建筑公司把活包给的那个私人,是没有承接这个劳务资质的。那么首先建筑公司就违法分包,是违法的。建筑公司将劳务违法分包给无资质的承包人,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是由建筑公司完全负责。二如受伤不严重,在医院医治完成后,由医院出据出院证明书及病人需要休息时间手续,伤者在医院治疗及护理人员所有费用由建筑方先行垫付。出院后建筑方与伤者双方协商解决,合理赔偿伤者受伤害及事后务工及生活补助费用。如双方协商达不到协议,那么就以法律路途。如果受伤严重,建议到当地评残中心,评残后再解决。
工伤死亡赔偿金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赔偿费用应该由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承担,如果存在分包的情况,那么由承包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承包单位没有承包资质,那么应该由分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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