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
抽逃注册资本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根据《公司法》第208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抽逃注册资金的出逃形式主要包括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发起人和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抽回或变相转移资本。根据我国《公司法》,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将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同时,我国刑法还规定了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和抽逃注册资本罪,违反刑法相应规定的行为人将承担刑事责任。抽逃资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的行为;2、投资者必须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财产;3、投资者偷偷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不为人所知。例如,他们没有进行适当的会计处理。;4、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5、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债权担保程度降低),无法知道。
1、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2、用虚报利润的方法,不担或少担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而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3、在利润分配上,采用利润“先后分配”的方法,来代替按出资比例分配,从而以先分利润的名义达到抽逃注册资金的目的;4、通过对投资主体的反投资、捐赠、提供抵押担保等形式来掩盖其抽逃注册资金的目的;5、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6、将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的部分在企业成立后抽走部分或全部,然后用其他非货币部分补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