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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三)项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个人要适当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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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你的陈述,劳动者涉嫌违反第二项第三项,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当月已完成工作任务的工资不应当扣发,提成属于奖金可以扣发,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违反的公司规定是否属于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规章制度,管理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建议和劳动者沟通,最好双方协商一致。
1、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一般情况下员工都赔不起,只能公司“擦屁股”,可对该员工进行严厉处罚或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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