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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按照两种情况进行计算,一种是解除合同,可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社保中包含工伤保险的,公司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存在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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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除了享受工伤待遇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3、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1、先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再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等级鉴定; 2、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要求相应工伤赔偿,如果单位买了工伤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支付工伤赔偿款,如果单位没买工伤保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标准支付; 3、工伤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4、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金额为(以广东为例):5级78个月本人工资,6级64个月本人工资,7级44个月本人工资,8级30个月本人工资,9级19个月本人工资,10级12个月本人工资; 5、更多工伤赔偿的专业法律意见,或登录广东保险律师网.
职工因工死亡通常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发生事故的当时死亡,二是在停工留薪期内经抢救或治疗无效死亡,三是在伤情相对稳定后旧伤复发死亡。发生事故的当时或经抢救无效死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应认定为工亡(工伤认定的特殊情形),被认定为工亡的工伤职工家属,理所当然应当依法享受条例规定的工亡待遇。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其近亲属同样可以享受工亡职工的全部待遇。 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等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此,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条件是伤情相对稳定,在伤情尚未处于稳定状态的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拒绝鉴定。伤残职工伤情稳定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死亡,鉴于死亡的原因可能存在多种原因。《工伤保险条例》则规定了被鉴定为一到四级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其已经获得享受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权利的情开下,不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应当属于合理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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