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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做伤残但呢估计鉴定和护理、营养期鉴定,然后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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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撞死人的赔偿如下: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一般5-10万。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年龄是按整年计算的,具体内容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残疾赔偿金=收入×年限×系数。 年限是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也就是说,未成年人与60周岁以下的成年人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计算20年。满了60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如,62岁赔偿18年,70岁赔偿10年,75岁级以上赔偿5年。
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分以下情形获得赔偿:一、既属于侵权又属于工伤的工伤职工可以主张同时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等。但已经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获得的重复赔偿项目,工伤保险赔偿不需要再支付。二、仅认定为工伤 (一)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工伤赔偿项目: 1、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2、一级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7、2 5、2 3、2 1、18、16、1 3、1 1、9、7个月的本人工资; 3、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支付生活护理费,从重到轻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4、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5、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6、一至四级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8、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赔偿项目: 1、五级、六级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 2、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未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用人单位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新出现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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