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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好,分居生活,如签写分居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请看下文: (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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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在原单位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的认定标准为:其是否接触单位内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般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信息。依据以上,若您不属于该范围内的人员,将无需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您求职的新单位是否属于竞业限制范围?在求职新单位前,应对新单位的基本信息(如企业经营内容、行业等)进行调查,避免入职《协议》中禁止的单位。若入职限制企业工作,有向原单位支付违约金的风险。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您与原单位签订《协议》后,单位是否按期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以上,若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若单位未支付超过三个月,您可以与单位解除《协议》。 (4)《协议》中约定的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根据司法实践的裁判观点,若《协议》中约定的经济补偿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2、离婚前的首要问题--小孩的抚养权。离婚对于夫妻双方的精神打击和痛苦,成年人都难以承受,何况对于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因此,夫妻双方再协议离婚时,应尽量降低离婚对小孩的伤害。在讨论小孩抚养权问题时,应更多的从有利小孩今后成长的角度来考虑,谁抚养对小孩今后的生活、教育、成长更有利,应协商由谁抚养。作为非抚养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小孩的权利,怎么支付抚养费及如何行使探望权应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下来。
1、首先夫妻双方应确定是否自愿离婚。“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在离婚之前,我想对您说的是每一段感情都来之不易,您应该认真冷静的考虑好是否离婚,是否做好离婚的心里准备。对于是否自愿离婚我还建议您可先找找自身因素,并给对方一次改过的机会,如果感情不是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性,则应珍惜现有感情,不轻易谈离婚,我国法律对于离婚的法定判断标准也是把控的非常严格。80%以上的夫妻感情最终宣告破裂,是因为第三者的介入,您看是否能妥善解决好外界因素对夫妻感情破坏的干扰,这也是夫妻生活的一门艺术。2、离婚前的首要问题--小孩的抚养权。离婚对于夫妻双方的精神打击和痛苦,成年人都难以承受,何况对于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因此,夫妻双方再协议离婚时,应尽量降低离婚对小孩的伤害。在讨论小孩抚养权问题时,应更多的从有利小孩今后成长的角度来考虑,谁抚养对小孩今后的生活、教育、成长更有利,应协商由谁抚养。作为非抚养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小孩的权利,怎么支付抚养费及如何行使探望权应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下来。3、离婚财产分割--离婚的难点问题。离婚财产的分割包括夫妻婚前财产的分配工作、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分配工作、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分配工作。离婚财产的表现形式不仅仅限于双方的银行存款,还包括股票、债券、住房公积金、养老金、房产、汽车、贵重首饰、家用电器等等。在做好分配工作之前,双方最好先应明财产清单,并注明财产购买时间、现在在谁名下、由谁管理,然后针对每一个财产双方进行协商分配。双方在离婚财产分配时,可以根据约定优于法定原则,双方自愿对财产自由的约定归属。如果说对一些重要财产产生争议,可以一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获取专业意见后,再根据法律规定来约定财产的分割方式。离婚双方手上拿到的协议可能并不是双方对条款详细讨论后得出的文书,也可能是双方主动去法院并且经过法官对婚姻事实的判定后给出的离婚和分财产判决,虽然法官给的协议可能更加具备法律的认可性,但是也不代表自己拟定的协议就不能产生对抗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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