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外国(地区)企业名称,依据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协定、条约等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名称预先核准和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的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因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企业因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4人已浏览
12,453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2,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