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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借款利率不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才是合理的。如果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属于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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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36的,超过部分无效。
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私人借款中双方约定利息超过四倍,在履行完毕后,借款人可以起诉,要求对超过四倍部分予以返还。对以上请求是否支持,司法实践是,对已履行的超过四倍的利息判令返还。 其理由是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超四倍”利息合同为无效合同(单指这部分无效)。按无效合同的规定: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同时,根据《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5条规定,贷款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由此可见,民间借贷也不得约定复利(即利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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