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还是有机会提高房屋补偿的,如果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房屋还能提高补偿的,因为这种做出的补偿决定是政府方面作出的,当事人如果对这个决定不满意的话,还可以通过一些其他的方式来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知道房屋征收决定后,新建的房屋,一般都会被认为是为了增加补偿费用而建造的,这样的房屋是不能获得补偿的。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能在该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实施了这些行为的不予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的,房子还有救的,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