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第三十三...
在第一次审判中没有被采纳的证据,如果在第二次审理过程中被提出来作为新的证据进行评估和认定,那么这份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意义就非常重大。实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开庭前15日内是举证期!提交证据。但是有个别法院也可以当庭提交。
不需要,但需要向法庭和相对方出示证据原件。另外,在开庭时法庭会组织质证,这时候,法院会要求提交证据的一方说明证据的证明对象。若涉及诉讼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1.原被告的举证期都是一样的,只是起算时间可能不一致,一次在己方举证期已满后,是不能继续举证的,除非属于法律规格的新证据。 2.被告当庭提交的证据,如果已过举证期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新证据,你方是可以不予质证的。如果此时你的举证期已满,你是不能再提交证据的。二审时除非是法律规定的新证据,否则也是不能提交的(或者不能作为法院采纳的依据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人已浏览
26人已浏览
17人已浏览
4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