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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收税收滞纳金情形: 1、税务机关在追征期内追征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含追征期延长到五年情形; 2、税务机关追征偷、抗、骗税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4、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5、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6、非居民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发生税款滞纳应加收滞纳金; 7、企业清算所得税逾期应加收滞纳金; 8、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未依法履行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应加收滞纳金; 9、代理人经信息交换认定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补征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10、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费应加收滞纳金。
1、按照现行的政策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们通常说的社保)要缴利息(银行当期利率)和滞纳金 2、实际上,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市都没加收滞纳金(有政策没执行),加收了滞纳金会加重单位或个人的负担。滞纳金就是罚金,不会记入个人账户,个人不会得利。 3、在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各地都收了利息,所收的利息要记入个人账户,这样个人账户总额会增大,将来退休计算待遇时会多些。 4、你在补缴2004、200 5、2006年的养老保险时要收利息,缴2007年的不收利息。至于是否加收滞纳金,那要看你们当地的情况了。 5、如果是个人补缴养老保险,带上你以前缴的所有资料、你的户口和身份证就行了。如果是单位补缴,单位的劳资人员会告诉你提供什么,然后他去办理。
滞纳金和利息是你当初社保断交产生的两种费用,滞纳金是你不按照社保缴纳规定进行交社保被强制进行的一种经济制裁,你可以理解为罚款。利息就是你不交社保欠的社保资金的时间价值。 滞纳金计算规则为: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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