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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般会到年底结案时,如果长期没有什么进展的案件会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我们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不行。根据《解释》的规定,参与过本案侦查、审查起诉工作的侦查、检察人员,调至人民法院工作的,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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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要求,机会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在穷尽所有的执行手段和方法后,仍然无法使得案件全部执结,执行程序暂时没有必要再继续进行,于是,人民法院裁定本次执行程序阶段性终结。我国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作为执行案件一种结案方式。但《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作为一种重要结案方式。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里面的第十条规定:“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一)执行完毕;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终结执行; (四)销案; (五)不予执行; (六)驳回申请。”可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作为一种结案方式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
法院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意思是执行程序进行终结。人民法院在执行的过程,发现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案件再审执行案件中止。一般情况下,在案件决定再审的同时,即在决定再审的裁定书上,人民法院会决定中止案件的执行。如果再审改判,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执行新的判决书。与此同时,法院会将原中止的执行案件,裁定终结执行。如果案件正常执行,或者已经执行完毕,在案件再审改判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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